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承担债务责任?

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营形式,其债务承担具有特定的法律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,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,因此其债务责任由企业的个体经营者以个人财产承担。此类企业的债务责任为无限责任,但需在合法范围内,不得通过侵占企业资产或其他非法手段进行违规处分。具体而言,债权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使用其个人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,这一点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六条得到明确规定。此外,该法典还强调了经营者的义务,即应当将企业资产与个人资产分开管理,以防止混淆和不当转移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,个人独资企业无法人资格,其债务由经营者以个人财产承担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六条规定,个人经营的非法人企业,由经营者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六十条指出,个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属于个人行为。这些法律条款共同构成了个人独资企业债务责任的法律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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